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129.由于在天堂,主是神性真理,而那里的神性真理是光,故在圣言中,主被称为光,来自祂的真理同样被称为光。如以下经文:
耶稣对众人说,我是世上的光;跟从我的,就不在黑暗里走,必要得着生命的光。(约翰福音8:12)
我在世上的时候,是世上的光。(约翰福音9:5)
耶稣说,光在你们中间还有不多的时候,应当趁着有光行走,免得黑暗临到你们。你们应当趁着有光,信从这光,使你们成为光明之子。我到世上来,乃是光,叫凡信我的人,不住在黑暗里。(约翰福音12:35, 36, 46)
光来到世间,世人不爱光倒爱黑暗。(约翰福音3:19)
约翰论到主说:
祂是照亮一切世人的真光。(约翰福音1:4,9)
那坐在黑暗里的百姓看见了大光,坐在死荫之地的人有光发现照着他们。(马太福音4:16)
我使你作众民的中保,作外邦人的光。(以赛亚书42:6)
我还要使你作外邦人的光,叫你施行我的救恩,直到地极。(以赛亚书49:6)
得救的列族要在祂的光里行走。(启示录21:24)
求你发出你的亮光和你的真理,好让它们引导我。(诗篇43:3)
在这些和其它经文中,主因来自祂的神性真理而被称为光;真理本身同样被称为光。由于在天堂,光来自显为太阳的主,故当祂在彼得、雅各和约翰面前变形像时:
祂的脸面明亮如日头,衣裳洁白如光。(马太福音17:2)
祂的衣服放光,极其雪白。地上漂布的,没有一个能漂得那样白。(马可福音9:3;马太福音17:2)
主的衣服之所以有这种表象,是因为它们代表在天堂来自祂的神性真理;在圣言中,“衣服”也表示真理,故诗篇上说:
耶和华啊,你披上亮光,如披外袍。(诗篇104:2)
注:在圣言中,“衣服”表示真理,因为真理给良善披上衣服(1073, 2576, 5248, 5319, 5954, 9216, 9952, 10536节)。当主变了形像时,祂的衣服表示从祂的神性之爱发出的神性真理(9212, 9216节)。
5071.左边的之所以被称为“咒诅的人”,对他们的惩罚是“永火”,如以下经文所说:“王又要向那左边的说,你们这被咒诅的人,离开我,进入那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”,以及“这些人,要往永刑里去”,是因为他们转离良善与真理,转向邪恶与虚假。就圣言的内义而言,“咒诅”表示一种转离(245,379,1423,3530,3584节)。他们要离开所进入的“永火”不是属世之火,也不是良心的折磨,而是对邪恶的贪欲。因为在人里面,像这样的贪欲就是属灵之火;这火在他活在肉身期间就吞噬他,在来世则折磨他。由于这些火在他们里面燃烧,所以地狱居民利用可怕的手段彼此折磨。
显然,“永火”不是属世之火;它之所以不是良心的折磨,是因为凡陷入邪恶的人都没有良心,那些活在肉身期间就没有良心的人在来世也不可能有任何良心。不过,它之所以是一种贪欲,是因为人里面的一切生命之火皆由他的爱所点燃;天堂之火由对良善与真理的爱点燃,地狱之火由对邪恶与虚假的爱点燃;或也可说,天堂之火由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点燃,地狱之火由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点燃。若注意这个问题,谁都能看出,人里面所燃烧的一切火或热都是被他的爱所点燃的。这也解释了为何爱被称为属灵之热,“火”与“热”在圣言中并没有其它含义(934e,1297,1527,1528,1861,2446,4906节)。恶人里面的生命之火具有这样的性质:当他们感觉到非常强的欲望时,也有一种火在他们里面燃烧,这火激起他们折磨他人的强烈而又狂怒的渴望。但善人里面的生命之火具有这样的性质:当更高层次的情感存在于他们里面时,一种火也在他们里面燃烧。但这火却激起他们向别人行善的一种爱和热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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